关于2018年度金湾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根据金湾区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珠金商[2020]3号),我局已完成申报项目评审。 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及核定金额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书面向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金湾区商务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应当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异议的理由。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确定并拨付资金。 特此 附件:2018年度金湾区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审核表
珠海市金湾区商务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邹琴,7263581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3楼3-8 |